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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价竞拍

未实地查看标的的风险

       实地查看标的是竞买人的法定权利,如果竞买人在标的展示的时间内未查看拍品,视为其自愿放弃这一权利,愿意以标的的现状参与竞拍。因竞买人

未实地查看标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,竞买人不得再以标的存在实物瑕疵为由提出异议。

      标的公示期内,意向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标的详情并现场勘验标的物,公告及《标的物介绍》内容仅供参考。

优先购买权

1、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人?

       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,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(特定人)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,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,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。

2、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

2.1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

2.2、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
2.3、合伙人、财产的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。

2.4、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。

2.4.1、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,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,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,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
2.4.2、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、转让权归单位,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,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
2.4.3、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,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,一方转让时,他方有优先购买权。

3、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

3.1、优先购买权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,到我公司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,经确认后,给予优先购买权行使权利权限。

3.2、报名并交纳保证金。

3.3、拍卖结束,如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,标的不成交,该标的流拍。

3.4、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,必须在登录状态下,打开对应的页面,在竞价开始后,出现最高应价时,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,选择跟价:

①如最高应价不再出价,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后,应价超过保留价的,买受人为该优先购买权人;

②如最高应价再次出价,优先购买权人可以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,选择跟价。如最高应价不再出价,按照①,如最高应价再次出价,循环重复②步骤,直至其不再出价,按①。

3.5、买受人支付成交款,联系提取标的。

查看状态

登陆状态下,您可以在“我的拍卖”中查看所有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标的以及获拍的标的,并看到对应标的的状态。

如果您已竞价成功,可在此处查看所获拍的标的,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冻结状态。

如果您未竞价成功,可在此处查看未竞价成功标的,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已返还至“我的钱包”处,等待您的下一步操作。

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,交易价款指定账户(户名:拍拍在线(北京)拍卖有限公司;账号:110910372810301;开户行:招

商银行望京支行);交易服务费指定账户(户名:拍拍在线(北京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;账号:110910372810301 ;开户行:招商银行望京支行)(具

体见公告和《竞买须知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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